1278. 【材料】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四化”框架由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构成。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产业数字化是指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治理是运用数字技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服务监管方式,实现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等体制更加优化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数据价值化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等。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塑生产力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数字化治理引领生产关系深刻变革,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数据价值化重构生产要素体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2005年至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

提升至

,2019年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

,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高于同期第一产业名义增速6.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名义增速9.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名义增速6.5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程度不断提升,从2014年到2019年的六年时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增长始终保持在

以上的贡献率,2019年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

,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2019年我国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达到7.1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占数字经济的比重由2005年的

下降至2019年的

。2019年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达到28.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占数字经济比重由2005年的

提升至2019年的

。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驱动经济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材料中的数据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