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022年1月28日,张某在某岔路口,捡到曾某遗失的一部手机。后张某通过手机后壳处写有字样的纸条内容,解开了手机锁屏密码,登录微信,通过手机相册内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更改了微信支付密码。张某欲将微信和银行卡中共32426.52元转出使用。在他人(另案处理)的建议下张某在该手机上创建了微信群,将自己及亲属的微信拉进该群,通过抢红包的方式将32426.52元转出,张某抢到红包共计21955.01元。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告该自然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