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20×9年度免交所得税。甲公司20×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5 500万元;(2)向股东分配股票股利4 500万元;(3)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4)因外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本年增加70万元;(5)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1 200万元;(6)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留存收益560万元;(7)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8)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贷方的金额50万元;(9)因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减少,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减值准备85万元。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0×9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影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