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一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请回答35—37题。
李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年薪4万元,岗位津贴1万元;他还利用业余时间搞一些技术发明,一年的技术转让所得为2万元,其间炒股获得收益2万元。其中,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入分别为( )。